2022年浙江省考公告已发布,职位宁波市江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_二级主办以下(1)招录1人,详情如下:
| 年份 | 2022 |
| 地市 | 宁波 |
| 县区 | 宁波市 |
| 招录单位名称 | 宁波市江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职位代码 | 13302011019000001 |
| 职位名称 | 二级主办以下(1) |
| 职位类别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小类 | 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一线执法 |
| 招录人数 | 1 |
| 咨询电话 | 0574-87225138 |
| 职位简介 | 从事生态环境一线执法工作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性别要求 | 性别为男 |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 民族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 户籍要求 | |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生态学 或者 化学工程与技术 或者 环境科学与工程;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生态学 或者 化学工程与工艺 或者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 备注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2022年浙江省考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