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 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 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 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河南试题资料
书记员法律常识05
华图教育 | 2021-11-1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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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 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 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 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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