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试题资料
书记员法律常识127
华图教育 | 2021-11-17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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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或者用传授犯 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此种情况应按照吸收原则,从一重罪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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