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试题资料
书记员法律常识334
华图教育 | 2021-11-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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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 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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