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乙某被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回到村子里,被选为村民小组 组长。对此,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取消其村民小组组长资格。( )
答案】×。根据《刑法》第 54 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 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 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其中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被选举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公职人 员的权利。村民小组长不属于以上范围,因此可以当选。
答案】×。根据《刑法》第 54 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 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 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其中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被选举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公职人 员的权利。村民小组长不属于以上范围,因此可以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