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徐某13岁,因家庭原因早早辍学,一日在菜市场偷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电瓶车时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应对其()A.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B.不予行政处罚C.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D.严厉按刑法处罚
133.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徐某未满十四周岁,应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