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甲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近日公司对甲的工作表现十分不满,下列情形华图教育司不可以解除与甲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是()A.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甲上班迟到一次C.甲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D.甲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42.B【解析】本题考查社会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ACD项属于可解除情形,排除。甲上班迟到一次不属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