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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岗位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河南人事考试网 | 2022-01-0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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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岗位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答: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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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尉氏县人民检察院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乙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乙通知甲、丙后,甲、丙均表示愿意出5万元买下乙的份额。那么,关于乙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应卖给甲
B . 应卖给丙
C . 应卖给先向乙表示购买者
D . 由乙决定卖给甲或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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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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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买受人均为按份共有人,由出售人按自愿原则决定售卖对象。
本题甲、丙均有相同的优先购买权利,应由乙决定卖给甲或丙。

故本题选D。
【2014-甘肃-003/河南-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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