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热点资讯

首页 > 热点资讯

2022河南省考漯河市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岗位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吗

河南人事考试网 | 2022-01-07 08:23

收藏

2022河南省考漯河市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岗位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漯河市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漯河市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漯河市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活动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 . 甲趁乙熟睡之际潜入乙家杀乙,打开煤气阀一段时间后,又后悔了,遂将煤气阀关上,并将120叫来对乙进行抢救,乙遂脱险
B . 甲潜入乙家盗窃,突然听到旁边门响,误以为被发现,遂逃走
C . 甲去乙家行贿,到乙家后却发现乙不在,遂将行贿的五万元带回,准备改天再去
D . 甲在街上对乙进行抢劫,被过路的群众发现、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

  参考答案:A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自动放弃犯罪;②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第二步:题目详解
甲后悔了将煤气阀关上,属于自动放弃犯罪;将120叫来对乙进行抢救乙遂脱险,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符合定义,所以选A。

B选项:甲是因为误以为被发现才逃走的,不是主动放弃犯罪,不符合定义,所以B错。

C选项:甲行贿失败是因为乙不在,不是主动放弃犯罪,不符合定义,所以C错。

D选项:甲对乙进行抢劫,被过路的群众发现、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不是主动放弃犯罪,不符合定义,所以D错。

故本题选A。
【2013-陕西-092】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漯河市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岗位笔试备考推荐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学习套装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