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南省考新县千斤乡人民政府岗位被其他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的,应当怎么办?
答:报考者在参加考录过程中,如被其他其他机关(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应当即刻如实报告,并中止参加本次招考,招录机关(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若不如实报告,一旦查实,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022河南省考新县千斤乡人民政府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新县千斤乡人民政府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新县千斤乡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B . 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 . 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D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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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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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宪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土地还可以属于集体,不全属于国家,排除。
C选项:集体只占有一小部分土地,排除。
D选项: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非国家,排除。
故本题选B。
【2008-国考-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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