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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鹿邑县宋河镇人民政府岗位怎么进行报名确认?

河南人事考试网 | 2022-01-2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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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鹿邑县宋河镇人民政府岗位怎么进行报名确认?

  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指定时间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报考职位分别进行,即: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在相关省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具体网址请查看招考公告附件2)。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鹿邑县宋河镇人民政府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鹿邑县宋河镇人民政府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鹿邑县宋河镇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初始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符合行政比例原则的是:

A . 王某因在商业区摆地摊,被城市管理部门以无证经营为由罚款5万元
B . 谭某在批准建设的三层楼房上加盖二层,被责令拆除加盖的二层楼房
C . 马某醉酒驾车,酒精含量为300mg/100ml,被处3个月拘役、缓刑一年
D . 张某和李某互殴,张某将李某打成轻微伤,被处罚款500元并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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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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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行政行为;②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

第二步:题目详解
谭某在批准建设的三层楼房上加盖二层是违法行为,但只拆除了违法建设的楼层,既保证了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尽可能的保护了相对人的权益,符合定义,所以本题选B。

A选项:王某因无证经营被罚款是行政部门的正常执法行为,没有体现出保护相对人的权益,所以A不选。

C选项:马某醉酒驾车被判刑是违反了刑法,不属于行政行为,不符合定义,所以C不选。

D选项:张某因打伤李某被罚款并拘留,是行政部门的正常执法行为,没有体现出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不符合定义,所以D不选。

故本题选B。
【2016-政法干警-050/重庆下半年-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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