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