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甘肃

首页 > 全国公考资讯 > 甘肃

2022甘肃省考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岗位(代码1283)

华图教育 | 2022-03-13 08:55

收藏

2022甘肃省考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岗位(代码1283)

2022甘肃省考公告已发布,2022甘肃省考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岗位(代码1283)岗位详情如下

考区庆阳市
市州名称庆阳市
县区单位名称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
招考职位一级科员
职位代码1283
职位属性(行政或参公)行政
职位简介综合管理
招考人数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不限
政治面貌不限
职称不限
基层工作经历(年)无限制
是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是否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是否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3年以上)
其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使用试题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试题

 2022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职位简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已经明确清晰,如确有其他疑问需要进行咨询的,请与该职位所在市州考录办或省直招录单位直接联系(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在《招考公告》中查询)。

2022年甘肃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甲向乙购买了一只羊,钱已付,因天黑路滑,甲决定明天再来牵羊,乙将甲所买的羊与自己的羊一起拴在门口树下,当晚雷雨交加,将甲所买的羊与乙的羊一起击死,此事件中乙是否需要赔偿甲?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乙有过错,乙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 . 乙有小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
C . 乙有大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D . 乙没有任何过错,乙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参考答案:D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7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题干中甲乙的买卖行为已经完成,但甲因故没有带走购买的羊,乙无偿为甲保管,而后羊被雷电击死,并不是保管人乙的过失因此乙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D。

第二步:分析选项

A、B、C选项:保管人乙没有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均排除。

故本题选D。
【2015-北京-010】

 2022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庆阳市岗位笔试备考推荐

2022年甘肃公务员考试学习套装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