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政策,对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作为水平和能力的证明。
因此,国家明确取消的职业资格,原有证书对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仍可继续对应,并可作为确立相应层级职称的依据,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考试的条件。
经济师与相近系列职称的衔接办法是允许取得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利于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经济系列与会计、审计等属性相近系列的衔接措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落实指导意见要求,明确获得会计、统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相关学历、年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