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 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585万元
C.[10+(0.585+2.34)÷(1+17%)] ×10%=1.25万元
D.[10+0.585÷(1+17%)] ×10%=15 万元
【参考答案】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