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河南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一类和二类的区别
1、职能(收费职能)
一类事业单位完全没有收费职能,不具备收取费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二类事业单位则是全部或者部分具备收费职能,可以收取服务费用。
2、财政供给方式
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供给。二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差额供给。
3、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类事业单位一般大多数单位都参公。二类事业单位则是全部不参公。
4、工资构成
一类事业单位执行职能工资。二类事业单位执行职称工资。
5、单位性质
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承担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公益服务,例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
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服务,例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扩展资料:
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意见》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了时间表: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而到2020年,则要建立起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导意见》也进行了细分: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公元前651年,管仲在葵丘会盟并发布文告,其文告中有“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干国事”等内容;《唐律疏议·户婚》中规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其变化表明
A.妇女地位低下 B.法律取代了礼教 C.宗法观念的强化 D.礼乐制度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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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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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宗法制,考查学生解读材料和理解知识的能力。根据所学知识,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它规定了嫡庶长幼之别,假如以妻为妾等现象出现就破环了宗法制,从春秋时只是不允许,到了唐朝则有明确法律规定并有相对应的惩罚措施,可看出这是在强化宗法制原则,C项符合题意;在古代中国,妇女地位一直低下,A项不正确,B项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礼乐制度在春秋战国时就已经崩溃,D项错误。故选C。
知识扩展
管仲(前723年~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 。中国古代著名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周穆王的后代。
齐僖公三十三年(前698年),开始辅佐公子纠。齐桓公元年(前685年),得到鲍叔牙推荐,担任国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对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对外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被尊称为“仲父”。
齐桓公四十一年(前645年)病逝。后人尊称为“管子”,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保护者”“华夏第一相“。
《管子》一书题为管仲所作,有人质疑为后人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