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河南洛阳市涧西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
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经济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
7、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8、语文基础知识: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
9、公文写作: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10、科技知识: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高新技术及其成果、生活百科、立法、中国人文地理等。
11、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2、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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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涧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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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CD
解 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