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区别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公务员与事业事业编制的区别
(一)、作业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作业;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作业,或者说对错营利性的作业。
二)、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则发放,并依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通常不受国家约好,由各事业单位依据商场状况而定。通常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稳妥福利方面,公务员享用的稳妥福利是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则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享用的稳妥福利是依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则履行,通常要逐渐实施社会化。通常来说,公务员享用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用人方面,公务员的选用、提高、退休、解雇、辞去职务等是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则履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选用、提高、退休、解雇等是依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则履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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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为宪法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以下属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人民主权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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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ACD
解 析
我国宪法的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此,选项A、C、D正确。
干扰选项分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属于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中的内容。选项B错误。
扩展知识
《宪法》的地位:《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的特殊性: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2.在地位上宪法是最高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3.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著影响作用:
5.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6、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7.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