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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可以辞职吗

华图教育 | 2022-06-24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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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可以辞职吗

不可以。为防止干部流动过快,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时,一般都有服务年限的规定。有的规定5年,有的规定3年,入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在服务年限内,原则上有三个不得:

第一,不得辞职。服务年限内,除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能申请辞职。

第二,不得调离。允许在单位内部或本地区相近岗位之间调整、提拔重用,但不能调离服务区域,脱离服务对象或服务地区。

第三,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要求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将不予出具。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那在职期间辞职会有什么后果呢?

除名处理,并且不可以再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可以除名。

如果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按约定,违反约定而离职的,后果是以后会被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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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                )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A. 工业固体废物

B. 生活垃圾

C.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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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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