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事业编考试的公共知识是什么

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指的是涉计日常生活、工作的所有常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行政管理等,一般分为法律及非法律两部分,命题形式为客观题。从范围来说,涉计的知识面极为广阔,要求考生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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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多选题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将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不关心学校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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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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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该法条明确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B、C三项正确。D项:没有达到受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的程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