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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事业单位招聘时间

华图教育 | 2022-06-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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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事业单位招聘时间

事业单位招聘时间是想要考事业单位的同学比较关心的问题,事业单位招聘时间是固定的吗?具体时间在什么时候?下面华图教育就给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招聘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事业单位招聘是没有统一的考试时间的,招考信息随时都会有。大型统考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三月到四月份考试。非统考时间各不相同。因为地区不同,对人才的需求和匹配也不同,所以非统考是地方自己出题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也自然会有差异。一般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间隔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查看各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查看事业单位的报名时间,首先要确定参加哪个地区的考试,然后关注当地的人事网站招聘信息,因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一般发布在当地的人事网站上。只有等到当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才知道具体考试报名时间。

各省市区县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都固定有一次甚至是两次三次四次,不同的单位也有很多考试,需要经常留意官方网站。

以上就是关于事业单位招聘时间的相关答案,获取更多事业单位报考条件、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继续关注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网】(gd.huatu.com),任何备考疑问欢迎咨询!

山西省吕梁中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山西省吕梁中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A.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C.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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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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