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科目区别
公务员考试主要是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加试《专业知识》,诸如警察的《公安基础》等。事业单位考试主要是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因为事业单位目前招考最多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技术性的。《申论》涉及到的不多。
但是综合来看,两种考试的考察范围大同小异,特别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之间的知识考察范围有所交叉。《行测》不外乎就是“数量关系、图形(演绎)推理、资料分析、综合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也有“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综合常识”,唯一一点不同的是,《公共基础知识》有时候会涉猎到“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写作”等。《专业知识》的考试更侧重于与本岗位有关的基础知识,不会太难,但是很全面,一般考试的最后会有一个论述题。
一般来说,在考试中基本上题型都是确定的,但是在各地的事业单位中还是有不同的调整,比如说部分地区中会考到文章阅读和事件排序。所以大家也要根据地区的不同先了解一下之前都考过什么,从而有针对性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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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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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一、避险意图 避险意图是紧急避险构成的主观条件,指行为人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因此,行为人实行紧急避险,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
二、避险的对象 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这一点,对于区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对...
三、避险起因 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不存在一定的危险,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一般来说,造成危险的原因是以下这些:首先是人...
四、避险客体 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如果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正当防卫。如果通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
五、避险时间 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了威胁。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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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二、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三、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的主体对于特殊身份有特殊要求(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四、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五、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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