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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联考与公务员考试有什么区别

华图教育 | 2022-06-2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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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联考与公务员考试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联考和省考的区别为发起机构不同;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举办的统一性不同;报名方式不同;笔试考试科目不同;分数计算方法不同;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试题难度不同;上报职位需求不同和报名审核不同。

公务员考试又分为省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

下面是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的区别:

1、从考试范围来看: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顾名思义,为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和各省组织的,以省为单位的考试,两种考试范围不一样,但统一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录取,但公务员身份没有区别;事业单位考试相对比较复杂,没有统一的时间和形式,有省考、市考、区县考以及事业单位自主招考,一般来说通过省、市级考试基本都有事业编制,但具体身份每次考试都有不同,区县级和事业单位自主招考一般多为编外人员,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合同工、临时工居多,没有编制,这点在报名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

2、从考试内容来看:公务员考试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比较统一,大部分为行测和申论,少部分有公安基础知识等专业考试,一般由国家、省级人事部门制订考试大纲、统一出题,考生在平时复习时比较容易进行系统的学习,且面试统一进行,非常正规;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很繁杂,主考出题单位五花八门,省、市级较正规,区县和事业单位自主招考就没有规律可循,有的甚至直接照搬公务员考试题,考试内容目前必考行测,但试卷题型、题数千差万别,专业考试内容更是无迹可寻,对于复习有一定难度,不过事业编制考试普遍难度偏低,重点在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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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多选题

  根据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教育方法陈旧,不受学生欢迎的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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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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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B、D三项正确。C项:教育方法陈旧,不受学生欢迎,这样可能会造成学生学习效果低下,但是并未违反教师法的规定,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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