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学历要求
事业单位招聘学历要求一般本科毕业生以上、硕士研究生,也有部分招考要求专科以上,事业单位报名学历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而有所不同,学历要求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事业单位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事项见其《招聘公告》。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期间,登录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应聘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于期间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已过资格通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相关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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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2021年4月30日,国家领导人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什么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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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
解析
2021年4月30日,国家领导人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扩展知识
2月5日,国新办举行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及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
第一,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一是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影响较大的和较小的排污单位,分别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二是管理要素全覆盖。《条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排污许可,依法将水、大气、土壤和固体废物等污染要素纳入许可管理,逐步将噪声等污染要素通过修法全部纳入管理。
第二,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条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深度衔接融合环境管理的其他制度。一是将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或者登记表备案材料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和自行监测方案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将作为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二是许可排放浓度衔接了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量衔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管理的要求衔接环评批复文件等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自行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规定执行报告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或者是污染源清单编制时的依据。通过与有关制度的衔接融合,将分散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成为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
第三,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条例》用三成的篇幅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技术机构的法律责任。一是针对违反排污许可证审批和监管行为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二是创新设置、按次处罚方式,对违反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和执行报告等行为,规定了按次处以罚款。三是细化按日连续处罚规定。四是规定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常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另外还规定了排污许可技术机构弄虚作假的责任。
第四,严格按证排污和依证监管。《条例》用两章分别规定了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台账制度和提交执行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