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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区别是什么

华图教育 | 2022-07-17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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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单位是国家行政执法权力的执行机关,是政府运转的主体;事业单位是行政机构的补充,主要代替政府行使科教文卫等公益服务职能;国企说白了就是企业,只是国家为了控制或方便管理一些涉及国计民生、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行业,通过国有资本控股或占股的方式,实现企业的主导权。

一、定义不同: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企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二、控制权不同:

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三、待遇不同:

事业单位工资比较国企低,但事业单位的工作相对轻松、压力小、稳定,国企的付出的多,国企的工作压力也比较大。

四、编制不同:

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即公务员编制,部分工勤人员设行政工勤编制。事业单位统一使用事业编制,但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国企没有编制之说,但实际上套用行政模式管理,如公务员一样也比照设置职级报备上级主管部门或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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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正当防卫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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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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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正当防卫制度历来是刑法学的重点问题之一,更是刑事司法实践的难点。自1979年刑法确立正当防卫制度以来,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者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相关重要问题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同见解。为积极解决正当防卫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公布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专题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供指导。笔者结合指导性案件,就检察办案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提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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