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事业单位考试题型
事业单位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实务题、论述题、简答题、材料处理题、写作题等。根据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若干个不等题型。试卷均有主观题和客观题。考试范围、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测试范围: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如下: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一)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
(三)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公共管理基本知识,社会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理论等。
(四)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五)语文知识和公文知识:现代汉语知识,通用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处理及事务性公文写作。
(六)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
(七)科技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八)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
(九)社会事业知识:事业单位及其改革,从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工作必备的专业基本常识。
(十)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近一年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事件、重要会议、社会热点问题及自然、人文、生活、安全等常识和国情省情等。
能力素质测试内容:
(一)综合分析:对文字、表格、图形等资料的分析。
(二)判断推理:事件排序、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定义判断。
(三)言语理解与表达:阅读与理解。
专业素质测试内容:
本专业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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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 );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 不得超过半年
B. 不得超过一年
C. 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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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