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教育法的特点

教育法的特点:
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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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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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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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教师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因此,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故表述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