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热点资讯

首页 > 热点资讯

2022年辽宁省大连市教师的义务哪些

华图教育 | 2022-08-13 06:20

收藏

2022年辽宁省大连市教师的义务哪些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作为中国公民,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我们应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教师应保质保量地完成聘约中的条款,履行自己的教育教学职责。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正确落实各项教学任务,提高学生基本素养。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提倡教师要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侮辱、谩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并使学生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当学生出现有害行为或者遇到被威胁危险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就是对教师的义务哪些的全部回答,如果你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教师招聘考试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广东华图教育官网!

2022年辽宁省大连市教师的义务哪些教师招聘考试

辽宁省大连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多选题

 某校教师陈某周日陪妻子一起逛街,正当二人在街上步行时,有一个男孩子快速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向陈某的妻子,把陈某的妻子撞倒在地,陈某一怒之下打了男孩一记耳光,结果把男孩打成轻微伤,事后了解到该男孩是陈老师所在学校的学生。陈老师的行为( )。A属于体罚学生 B属于一般侵权行为C陈老师所在的学校应对该男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陈老师应对该男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BD

 ---------------------------------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教育法》第九章第八十三条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题干中陈老师的做法违反了《民法通则》和《教育法》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故意损伤他人身体,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陈老师应承担民事赔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题干中伤害事故发生的地点在校外,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B、D两项正确。A项: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题干中陈老师的做法属于故意伤害他人,不属于体罚。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该事故发生在校外,学校不承担责任。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D。

【教师招聘系列—中学教综】2022教师招聘考试6500题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