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襄阳市教育法的特点

教育法的特点:
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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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判断题
中小学的教学活动就是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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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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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对课堂教学的理解。教学活动是教师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指导学生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教学活动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因此,教学活动包含上课但不等同于上课。故表述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