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松岭区教育法的特点

教育法的特点:
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以上,就是对教育法的特点的全部回答,如果你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教师招聘考试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广东华图教育官网!
黑龙江省松岭区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判断题
客观现实是产生心理活动的内容和源泉。( )
---------------------------------
正确答案:正确
---------------------------------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心理的本质。客观现实决定人的心理,是心理的源泉和内容。人的心理现象是客观现实作用于人脑的产物。人的心理活动总是具有一定内容的,这内容是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反映。人的心理现象,无论多么简单,还是多么复杂,其内容都来自客观现实。所以说,没有客观现实的作用,心理现象是不可能产生的。因此,客观现实是产生心理活动的内容和源泉。故表述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