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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六安市教育法的特点

华图教育 | 2022-08-17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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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六安市教育法的特点

教育法的特点:

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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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六安市教育法的特点教师招聘考试

安徽省六安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学生最主要的权利是( )。A人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权C受教育权D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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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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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对学生权利的认识。学生的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和受教育权。其中受教育权是学生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C项正确。A项:人身自由权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自由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教师不得因为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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