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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茂名市依法执教的必要性

华图教育 | 2022-08-30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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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茂名市依法执教的必要性

1.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2.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3.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

4.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

5.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要求

以上,就是对依法执教的必要性的全部回答,如果你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教师招聘考试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广东华图教育官网!

2022年广东省茂名市依法执教的必要性教师招聘考试

广东省茂名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小明学习成绩不好,每到上课老师都会安排他到外面做些与学习无关的事。老师侵犯了小明的( )。A名誉权 B学习权C受教育权D听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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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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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学生权利的理解。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3)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等。题干中“每到上课老师都会安排他到外面去做些与学习无关的事”,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C项正确。A项: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近年来,随着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与学习化社会三大理念的深入影响,我国学者也开始重视学习权的研究。不少学者主张,要以学习权取代受教育权;也有学者认为,学习权应包含受教育权的内容;还有学者认为,学习权与受教育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和研究领域,应该分别进行研究。由此可以看出,学术界对于学习权的争论颇多,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受教育权却是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学习权不是最佳选项。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听课权不属于学生的常规权利,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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