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淄博市三支一扶考试简单吗

三支一扶相对容易考上。三支一扶是大学生在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
参加三支一扶的优惠政策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山东省淄博市三支一扶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 )或者( )予以撤销。
A. 人民法院
B. 仲裁机构
---------------------------------
答案
A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