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热点资讯

首页 > 热点资讯

2023国考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气象局公务员什么时间报名

华图教育 | 2022-09-08 15:44

收藏

2023国考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气象局公务员什么时间报名

  2023年国考预计在10月报名,11月底笔试。2023年国考报名网址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023国考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气象局公务员什么时间报名公务员考试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气象局公务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 在由于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

 参考答案:C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所以选C。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说法错误。排除。

B选项:《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自交付给买受人后”说法错误。排除。

D选项:《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排除。

故本题选C。
【2008-国考-116】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