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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商丘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15名公告

永城检察 | 2022-09-2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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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实际情况,为满足工作需要,永城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书记员采取考试(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共招聘15名书记员。招聘信息于2022年 9 月 23 日在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 月28日至2004年 9 月28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一—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路北农商银行东100米3楼

  联系人:夏静 0370-5115898 18037099576

  3.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4. 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费用不予退还)。

  5.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报名日期内的“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证明”电子图片及复印件(“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项目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和5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用书(点击进入)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技能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结合聘用岗位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计算机文字中文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00字、同时准确率达到95%以上的为满分。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未按要求参加技能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拟聘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按照1:1.2的比例、考察按照1:1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书记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故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无公示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指导拟聘用人员与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八、待遇保障

  聘用书记员的薪酬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由当地财政统一保障。

  联系电话:0370——5115898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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