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3号(30021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022年12月27日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2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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