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就攀枝花市检察院系统202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行为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人员由招录单位电话通知,复审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开展。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苏铁中路260号)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0号)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盐边县垌子林镇西城街145号)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携带2寸证件照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材料: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学历层次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
报考东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定于2023年2月4日进行,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遵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
2.攀枝花市检察院系统202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0812-3933292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0812-2243699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0812-3866999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0812-8186020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