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邮编:300350)
电话:022-59655474、022-5965531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3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