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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1-0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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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放弃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准考号

姓名

1

81306205

初中化学教师

22203309

王兆娟

2

81308207

初中政治教师

22203503

史林

3

81310208

初中地理教师

徐可

4

81310208

初中地理教师

22203514

朱倩

5

81311209

初中音乐教师

22203618

翟阳阳

6

81314210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22204821

马壮壮

7

81314210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22204705

刘鹏飞

8

81317211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22204917

刘译聪

9

81317211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22204920

沈欣欣

10

81317211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22204919

石彭

11

81403213

22205218

徐晶晶

12

81403213

高中数学教师

22205211

陈琪

13

81405216

高中物理教师2

22205513

张玲燕

14

81405216

高中物理教师2

22205518

刘凯

15

81405216

高中物理教师2

22205508

孙强

16

81406217

高中化学教师

22205612

李悦

81410221

高中地理教师

22206005

邵子康

18

81414222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22206013

陆婷婷

19

81525225

中职数学教师

22206203

张国庆

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准考号

姓名

笔试成绩

笔试名次

1

81306205

初中化学教师

22203206

丁泓桠

60.00

10

2

81308207

初中政治教师

22203416

张志娟

54.00

7

3

81308207

初中政治教师

22203423

沈倩倩

54.00

7

4

81310208

初中地理教师

22203526

董旭惠

59.00

14

5

81311209

初中音乐教师

22203814

林姝含

66.00

16

6

81311209

初中音乐教师

22204211

魏国威

66.00

16

7

81311209

初中音乐教师

22204523

赵春

66.00

16

8

81314210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22204711

刘洋

58.00

13

9

81314210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22204822

王冠斌

56.50

14

10

81525225

中职数学教师

22206124

刘淼

57.50

4

11

81525225

中职数学教师

22206206

刘亚楠

57.50

4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6日14:00-17:00。

地点:新沂市教育局110室(北京路13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免试认定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非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五、其它事项

1.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期间,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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