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我县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维人社〔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经村(居)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四级审核,李志光等 1684人符合安置条件,拟安置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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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