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招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彭子洋同志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从2023年1月16日至1月29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经确定不得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38)2556283。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体检和考察情况 |
1 | 彭子洋 | 女 | 1995.08 | 大学本科 | 旌阳区乡镇下属 基层事业单位 | 管理 |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