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申报选派“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要求及工作安排,市科技局组织了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经个人报名、派出单位推荐、科技部门审核。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13日至1月1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办理,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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