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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1-1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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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总工会 民政部 人社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我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二)报考专业

报考办公室岗位须具有: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中文、法学以及相关专业之一。

报考财务岗位须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审计学以及相关专业之一。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待遇

(一)招聘名额:共2名,其中办公室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

(二)上班地点:青川县城

(三)岗位待遇:每月综合待遇不低于6500元(含工资、政策性保险、绩效、各类奖励和补助),按政策规定购买各类保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17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青川县总工会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39—7202563,134-1920-6107。

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6人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淘汰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笔试于2023年2月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青川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并在面试前3日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考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总工会工作地点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体检费用由青川县总工会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

六、考察

青川县总工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考试名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取消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为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聘手续。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如遇不可抗力原因,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青川县总工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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