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2.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3.标注*的考生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4.请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等待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