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24630、0831-8237647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事宜(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831-8237647。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可导航前往)。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八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加分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雍兴钰 | 女 | 1994.04 | 本科 |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 会计学 | 宜宾市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财务审计人员 | 21202023 | 2115011605129 | 80.1 | 71.736 | 1 | |||
2 | 余燕 | 女 | 1991.01 | 本科 | 四川大学 | 护理学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 护师 | 2115011802418 | 68.42 | 84.75 | 74.952 | 2 | 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