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麻栗坡县社区矫正工作,充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麻栗坡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招聘岗位: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
2.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满20周岁(2003年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法律、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6.具备聘用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聘用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等机关立案调查未有结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
2.接收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3.制定教育矫正方案;
4.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并负责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5.依照规定做好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6.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矫正力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7.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
8.协调有关部门对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9.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10.组织落实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1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个案;
12.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
13.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
14.自觉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起至2023年2月4日止(周末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麻栗坡县莱溪路21号县司法局办公楼三楼政治处(308室),联系人:陈明发,联系电话:1376964642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在麻栗坡县政务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麻栗坡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由麻栗坡县司法局政治处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麻栗坡县司法局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刑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经过考试后,由麻栗坡县司法局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往低聘用,由司法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
七、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麻栗坡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通知其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方能聘用。考生须于接到体检通知后三日内将体检结果交麻栗坡县司法局政治处。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体检结果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未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提交体检结果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麻栗坡县司法局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麻栗坡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的上月,由麻栗坡县司法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期满,本人自愿申请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及保险
聘用人员薪酬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执行签约式工资管理,实行“一年一签”,聘用后薪酬标准按每月3000元执行(含“五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麻栗坡县司法局解释
附件:麻栗坡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麻栗坡县司法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