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岗位数(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省重点建设高校(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②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③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含党、团)等荣誉。
(5)高考一段线及以上录取且综合成绩排名在院(系)前40%的2023年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中毕业学校提供高考成绩证明)。
(6)师范大学且综合成绩排名在院(系)前40%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限东阳市户籍)。生源地符合报名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迁移记录报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
(7)音乐、美术、体育类为第一批(首批)及以上录取的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非师范类音体美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在大学期间曾在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类比赛获奖的非师范类音体美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②专业要求:报考体育学科要求体育学类专业毕业,报考美术学科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教育、戏剧与影视学类毕业,报考音乐学科要求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教育毕业。
(8)报考学前教育段考生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为学前教育。
3.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除特殊岗位要求外,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5.户籍要求:义务段学校报名限浙江省户籍,学前教育段学校报名限金华地区户籍,除特殊要求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户籍不限。
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东阳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下方二维码,完成在线填写,将报名必须提供材料用PDF格式上传附件,提交即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下午17:00。
(3)报名必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材料;
③《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需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④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学业成绩和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1月18日。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2月28日17时
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1.组织: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技能测试或素养测试)为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资料)。
义务段招聘音体美科目以技能测试替代笔试。音乐(舞蹈40%、自弹自唱30%、特长展示30%)、体育(队形队列10%、体操技巧10%、身体素质40%、球类技能40%)、美术(专业技能测试50%、专业创作40%、书法技能展示10%)。
学前段招聘素养测试替代笔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30%)、主题绘画(20%)、自弹自唱(20%)、特长展示(30%)四个内容进行。
4.资格复审:面试前,教育局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名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6.总成绩计算:笔试(技能测试或素养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义务段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50%+面试*50%,学前段招聘总成绩=素养测试*40%+面试成绩*60%。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7.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时有效。
(四)学校选择、体检、考察
1.学校选择
(1)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谈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若面谈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选择岗位。
(3)学校选择后不得更改。
2.体检、考察
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学科招聘人数以1:1入围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会东阳人才网公示(www.dyrcsc.cn)。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3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3.。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