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初步审查、体检等环节,现确定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盘锦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五楼会议室(兴隆台区芳草路与惠宾街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
二、培训要求
1.培训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课,注意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注重交流讨论。培训班不定期点名,两次点名不到的学员将被通报。在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向领队请假,再由领队上报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2.培训人员需自行准备笔记本、笔,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参加培训。
3.培训期间学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不得聚会聚餐、饮酒、赌博、斗殴或参与其他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4.培训期间手机全程静音状态,不得将课内信息上传到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
附件: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培训人员名单.xlsx
盘锦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