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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通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2-1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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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现场办理

(一)时间:2023年2月16-2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地点:晋江学校(晋江市紫帽镇紫霞路1号)。

(三)所需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请表》应提前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送邮件

申请人下载《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附件4),并按样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tsingjx_hr@163.com。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如“张三加分登记表”),以便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1月19日前取得享受加分政策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申请表》、《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故未能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晋江市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并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根据《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精神,笔试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5935008。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3: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4: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晋江学校(清华附中合作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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