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于2023年2月1日发布,报名工作已结束。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中,岗位代码01临床医师、岗位代码02药师、岗位代码04临床医师均为1人报考、岗位代码06检验医师无人报考,这四个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严重短缺,急需招聘该专业人员,因此对未达到竞争岗位和无人报名的四个专业岗位,经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调整部分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笔试时间。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湘潭经开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表》。
二、延长报名时间
岗位代码01临床医师、岗位代码02药师、岗位代码04临床医师、岗位代码06检验医师,延长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2:30-5:00)。
三、调整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笔试时间调整为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为2023年3月2日9:00-3月4日9:00。
四、咨询电话
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5512308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湘潭经开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考试方式 | 招考 类别 | ||||
性别 | 最高年龄要求(周岁) | 最低学历要求 | 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名称 | 其他要求和说明 | |||||||
1 | 响水乡卫生院 | 临床医师 | 01 | 1 | 不限 | 30 | 大专 | 中医学 | 1.湘潭市雨湖区户籍; 2.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半年及以上,参与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笔试+面试 | A类 |
药师 | 02 | 1 | 不限 | 30 | 大专 | 药学 | 2.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半年及以上,参与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 笔试+面试 | A类 | ||
2 | 九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师 | 04 | 1 | 不限 | 35 | 本科 | 临床医学 | 1.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半年及以上,参与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 笔试+面试 | B类 |
3 | 和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检验医师 | 06 | 不限 | 30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1.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三年及以上,参与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 笔试+面试 | B类 |